
钟桂明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合同法 间接损失的赔偿
2016-07-20 10:36:36 来源:
合同法 间接损失的赔偿
合同法间接损失的赔偿我国学术著作和司法实践上经常见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提法,但我国现行合同法并没有使用这两个概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般认为,直接损失就是实际上造成的财物减少、灭失或损毁,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损失。[1]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两者都是违约直接造成的损失,只不过损失的形态有差别。间接容易让人理解为中间环节或违约的间接结果,进而尽量限制其范围,排斥其使用。实际上,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对违约损失的赔偿范围限制过严。
- 大家都在看

答辩状 答辩人:钟*生,男,汉族,成年,住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室,联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